
今天七七网的小编带同学们来看看山西大学法学自考专业代码,跟随我们小编来一起来看看吧,以下正文阅读:
本文从山西大学法学自考专业代码等方面介绍了山西大学法学自考专业代码的相关信息,介绍了山西大学法学自考专业代码的科目设置与结构,介绍了山西大学法学自考专业代码的考试方式,以及山西大学法学自考专业代码的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
一、山西大学法学自考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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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介绍
山西大学法学自考专业代码是指专业学位自学考试(自考)的法学类专业的专业代码,是山西大学自考的代码,也是山西大学法学自考的代码。

1.2 课程设置
山西大学法学自考专业代码包括:法学概论、法律文书写作、民法总论、婚姻家庭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学、国际法、海商法、环境法等。
2. 考试方式
山西大学法学自考的考试方式主要有:笔试和机考。笔试按照相应的学科专业,每门课程分两次考试,每次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次考试分数占本科毕业总分50%;机考则按照相应的学科专业,每次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次考试分数占本科毕业总分50%。
3. 报名流程
山西大学法学自考报名要求考生在报名期限内向山西大学自考统一报名系统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和其他材料;经审核通过的学生可以登陆山西大学自考统一报考系统,查询考试安排,参加考试。
4. 注意事项
山西大学法学自考专业代码报考者一定要注意按时参加考试,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及本人照片,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
结论:本文介绍了山西大学法学自考专业代码的相关信息,包括专业代码、科目设置、考试方式、报名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全文介绍完毕,希望可以为考生提供参考,帮助他们更好地参加山西大学法学自考。
以上就是七七网分享关于山西大学法学自考专业代码的全部内容,其他关于自考专业相关的问题可以留言或者联系小编哦,仅供参考交流哦!!

山西省2023年上半年自考省内转考及省际转考(转出)公告
山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及省际转考(转出)公告
录入日期:2023-2-9 16:56:29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山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出)均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申请省际转考(转出)考生在完成网上申请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我省在籍考生可根据自身工作、学习实际情况办理。
一、办理时间
我省在籍考生省内转考、省际转考网上申请及网上确认时间均为:2023年2月14日8时至2月17日18时。
(网上确认仅限省际转考考生)
二、办理流程
省内转考完成网上申请即可,省际转出须完成网上申请、网上确认两项环节。
在其他网站办理一律无效。
(一)省内转考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登录 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 ,通过快捷入口选择 转考申请 ,点击 省内转考申请 办理。
考生省内转考办理结果,可于理论课报名期间在平台查看,当次省内转考一经办理成功,必须在转入地参加考试。
(二)省际转出流程
1.网上申请
(1)凡我省在籍考生要求转往外省(市、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出手续,首先由考生本人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选择首页菜单栏右侧 考生登录 下的 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 ,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密码及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登录平台。
未获得登录密码的在籍考生需要先进行注册(参考课程报名注册方法)。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可进入 个人中心 ,考生可通过快捷入口选择 转考申请 ,点击 省际转出申请 办理。
(2)考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本人信息并上传省际转出所需的审核材料。
(3)审核资料提交后请随时关注地市招办审核进度,审核通过后还须进行网上确认。
2.网上确认
(1)考生转考申请审核通过后,须继续在 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 完成省际转考网上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考线上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考申请。
考生须按照系统提示下载并打印登记表PDF(A3),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考生签字 一栏完成本人签字。
(2)点击 本人登记表照片上传 按钮,将本人已签字的《转考(转出)登记表》及本人手持此表进行拍照上传,务必保证内容完整、照片清晰。
(3)点击 确认并提交 完成线上确认。
提交后请继续关注确认审核信息,审核通过则完成省际转出流程;若确认审核不通过请再次提交确认材料。
(4)考生须向转入地省级自考部门咨询转入情况和确认时间,按转入地要求签字确认后转考手续完成。
具体流程请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流程》(附件1),《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出导图》(附件2)及《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出流程图》(附件3)。
三、省际转出要求
1、考生须在转入省(市、区)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才能提出转考申请。
2、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办理期间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各级自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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