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5 13:12:38 | 帮帮网
1、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院名,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经******政法委员会、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17年,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实现了重庆市新闻传播学科博士点零的突破,也实现了全国法科大学新闻传播学科博士点零的突破;202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我校增列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博
2、兰州大学:"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在国家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和良好声誉。现有城关、榆中2个校区,校园面积3544.32亩。 学校创建于1909年,始为甘肃法政学堂,是中国西北地区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高等学校。1928年,扩建为兰州中山大学。1946年,更名为国立兰州大学。新中国成立后,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被确定为国家14所综合性大学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入选“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2002年和2004年,甘肃省草原生态研究所、兰州医学院先后并入和回归兰州大学。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在11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守在西部、奋斗为国家,走出了在经济待发达地区创办世界一流大学的奋进之路,创造了化学“一门八院士”、地学“师生三代勇闯地球三极”、中科院“兰大军团”、隆基兰大合伙人等享誉国内外的“兰大现象”。 学校按照“兴文、厚理、拓工、精农、强医”的学科发展思路,着力构建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现有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了12个学科门类,是具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之一。有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
3、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北京化工学院,是新中国为“培养尖端科学发展所需的高级化工技术人才”而创建的一所高水平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化工大学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 北京化工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哲学、医学等学科富有特色的多科性重点大学,形成了从本科生教育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动站以及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格局。目前,学校共设有15个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约15300人,研究生约8100人(其中博士约1100人),函授、夜大等继续教育学生约2700人,留学生约460人。 学校师资队伍实力雄厚。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11人(含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名、双聘院士4人),其他国家院士6人,教育部“*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4人、青年学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奖者24人,“973”首席科学家8人次,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0人、教学名师3人、青年拔尖人才5人,“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5人,全国优秀教师9人,全
4、中国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创建的院校,是唯一以学校名义走完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全程并在长征中继续办学的院校,是我国最早进行西医学学院式教育的医学高校之一。其前身为1931年11月创建于江西瑞金的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1932年学校更名为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1940年9月在延安,经毛泽东同志提议,******批准,学校更名为中国医科大学。1948年11月,在沈阳接收原国立沈阳医学院(前身为满州医科大学,1911年由日本国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建立),合并了辽宁医科大学(前身为盛京医科大学,1883年由英国苏格兰教会建立)。中国医科大学是原卫生部部属高等医学院校,2000年改为省部共建学校。2015年获批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共建高校。 中国医科大学建校至今,共培养了10万多名高级医学专门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多年来,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国家卫生管理的著名领导干部和医学界的著名专家学者。据不完全统计,担任副部级以上职务百余位,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正、副部长10位,将军40多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7位。 学校现有沈北、和平2个校区,设有16个学院(学部)、3个研究院。在医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哲学和管理学等6学科门类拥有学位授予权;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学等7个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
5、中国药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坐落于古都南京,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 历史沿革 中国药科大学的前身为国立药学专科学校(四年制),始建于1936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建校初期,抗战爆发,学校初迁汉口,复迁重庆,精研学术,哺育英华。1946年回迁南京。1952年,齐鲁大学药学系和东吴大学药学专修科并入学校,成立华东药学院。195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56年更名为南京药学院。1986年与筹建中的南京中药学院合并,成立中国药科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高校行列。2000年,学校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01年,江苏省药科学校整体并入学校。2017年9月,跻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80多年来,中国药科大学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以“培育药界精英、研发普惠良药、贡献幸福生活”为使命,坚持“学术第一、师生为本、共生共赢”的理念,兴药为民,荣校报国,努力成为“全球最受尊敬的药学高等学府”。存心以仁,任事以诚,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铸就了独特的治校品格,现已发展成为以药学为特色,各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办学规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969人,其中本专科生11576人、研究生5839人
2022江苏586分左右的大学名单 | ||||||
序号 | 大学名称 | 年份 | 科目 | 最低分数 | 最低位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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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师范大学 | 2022 | 物理 | 586 | 22803 | |
2 | 南京师范大学 | 2022 | 历史 | 586 | 2426 | |
3 | 华东理工大学 | 2022 | 物理 | 587 | 22060 | |
4 | 中国美术学院 | 2022 | 物理 | 587 | 22060 | |
5 | 西南政法大学 | 2022 | 历史 | 586 | 2426 | |
6 | 中央民族大学 | 2022 | 物理 | 587 | 22060 | |
7 | 中国药科大学 | 2022 | 物理 | 585 | 23517 | |
8 | 吉林大学 | 2022 | 物理 | 587 | 22060 | |
9 | 中央民族大学 | 2022 | 历史 | 586 | 2426 | |
10 | 苏州大学 | 2022 | 物理 | 585 | 23517 | |
11 |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 2022 | 物理 | 587 | 22060 | |
12 | 兰州大学 | 2022 | 历史 | 586 | 2426 | |
13 | 苏州大学 | 2022 | 物理 | 587 | 22060 | |
14 | 中国海洋大学 | 2022 | 物理 | 587 | 22060 | |
15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2022 | 物理 | 586 | 22803 | |
16 | 北京化工大学 | 2022 | 物理 | 587 | 22060 | |
17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2022 | 物理 | 585 | 23517 | |
18 | 西南交通大学 | 2022 | 物理 | 586 | 22803 | |
19 | 天津医科大学 | 2022 | 物理 | 585 | 23517 | |
20 | 西北大学 | 2022 | 物理 | 586 | 22803 |
很多人想知道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新生能不能专业,大学怎么能专业呢?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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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合格后,可申请转行专业:
1 .学生受伤或患某些疾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检验证明,经学校医务所复核,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可以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2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业知识的,有相关材料,证明取得了一定的学业成果,经本人申请,由所在二级学院推荐,经二级学院调入审核认可的
3 .学生休学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没有该学生所学专业对应年级的接收专业
4 .学校可根据社会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根据需要对学生所学专业进行适当调整
5 .其他符合转职专业规定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转任专业:
1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 .由低学历水平转为高学历水平者
3 .从成人类专业调入普通类专业
4.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向专业学生,包括定向学生、委托培养、合作办学、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 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预批录取学生;
5 .全国统一高考未招生特殊录取型学生
6 .学分修读教育计划规定总学分三分之二以上者;
7 .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
8 .在校期间受到任何惩戒处分者;
9 .休学者;
10 )对口单招、注册入学等专业不能转入其他普通专业;
11 .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和学院规定招生时不得成为专家的其他情形;
12 .学校申请后,省教育厅未批准或未审核通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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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向所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责任资格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向教务处提出;
2、教务处安排工作流程,有关学院自行组织考核;
3、专业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原班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70%。 原班成绩按平均成绩分为百分制。 转入高校根据排名确定计划,编制录取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4、确有特殊才能或特殊原因,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教务处组织有关学院进行专业评审,并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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