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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3年自学考试省级转考工作通告 吉林省做好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7 16:18:05 | 帮帮网

宁夏2023年自学考试省级转考工作通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要求,现就宁夏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通告如下。

一、转考时间

(一)转出时间安排

1.上半年转出申请时间:2月20日至2月24日

转出上报时间:2月27日

2.下半年转出申请时间:8月21日至8月25日

转出上报时间:8月28日

(二)转入时间安排

1.上半年转入申请时间:3月6日至3月10日

转入上报时间:3月13日

2.下半年转入申请时间:9月11日至9月15日

转入上报时间:9月18日

二、转考程序

(一)考生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nxjyks.cn)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

(二)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向所属助学机构申请。
转出考生需提供《申请表》和《成绩单》,转入考生需提供《申请表》和《转出地通知单》。

(三)助学机构对申请材料审核,签署办理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助学机构将审核通过的考生转考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宁夏教育考试院邮箱。
(邮箱地址:nxksy@qq.com,邮件主题格式:2023转考-助学机构名称)

三、转考要求

(一)考生未在转入地取得考籍的,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二)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三)各助学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工作期间安排专人做好考生的接待和解释工作,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30日

吉林省做好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帮帮网

  为做好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实践性环节考核在该课程所涉及的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方式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2月2日9时至12月7日下午16时,(周六、周日不休息)。12月7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

  主考院校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

  主考院校应于2022年12月20日前,通过系统上报本次考核时间,考生可及时查询。

  报名采用考生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_sjhj/

  三、报名办法

  考生进入报名网址,登陆“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系统”网上申报页面,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由所报主考院校审核,考生须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完成本次网上报名。考生实践性环节报名后续事宜须按照所报主考院校详细安排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只负责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的最终结果及具体缴费、考核事项由主考院校负责。

  网上申报时考生需选择报考专业、专业方向、报考课程,填写考生本人联系电话,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四、严格制定并执行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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