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3 16:17:40 | 帮帮网

据报道,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的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这一专业是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认证项目,此次考试涉及多个专业,为陕西省提供了一种自学考试的新途径。
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涵盖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外语、文学、经济学、会计学、工商管理、法学、教育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生物学、化学、生态学、心理学、地理学、哲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音乐学、体育学等20多个学科的各类专业。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认证的学分实行全国统一认可,可以有效补充学历,提升求职竞争力。帮帮网
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考试内容涵盖考生所学专业的基础知识,考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考试大纲准备考试,笔试的内容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应用知识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要根据题目要求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答题。面试部分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并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思考能力。

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报名条件非常宽松,无论考生是全日制学生、社会人员、自学考试考生,只要符合报名条件,就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报名需要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填写报名表,支付报名费。
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的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7月15日,考生可以在此期间选择合适的时间报名参加考试。
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1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按照考生报名时确定,考生需要提前做好准备,根据自身情况安排考试时间。
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在考试结束后登录官网查看成绩。考生只有达到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的认证标准,才能获得自学考试认证证书,此证书可以用于补充学历,提升求职竞争力。
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是一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认证项目,旨在帮助考生提升求职竞争力,丰富学历背景,拓展职业发展渠道。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参加自学考试,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提供了一系列学习服务,如提供考试大纲、考前辅导、答疑解惑等,为考生提供全面的学习指导。有关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的报名、考试时间、成绩等相关信息,考生可以在官网查看详情,并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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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考对象
(一)转出:拟在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
(二)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入。
二、转考要求
(一)转出要求
1.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自考办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我省仍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转出要求,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3.拟转入我省的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
4.考生本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三、转考程序
(一)转出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填写转出信息,确定无误后提交本人转出申请,并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2.市(区)自考办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时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市(区)自考办印章存档。
3.转出考生应及时在陕西省高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转考信息,转出成功后,须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按要求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二)转入程序
1.转入考生应及时关注转出省考生服务平台本人转考信息,转出成功后,在规定日期内,到我省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2.市(区)自考办出具《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字,加盖市(区)自考办公章存档,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
四、转考时限
(一)转出时限
|
序号 |
事 项 |
经办单位(人) |
上半年 |
|
1 |
网上申请 |
考生 |
1月1日—31日 |
|
2 |
审核和现场确认 |
考生、市(区)自考办 |
2月1日—28日 |
|
(工作日) | |||
|
3 |
数据预审 |
省自考办 |
3月1日—5日 |
|
4 |
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提交相关省级考办 |
省自考办 |
3月6日—10日 |
|
5 |
回执处理 |
省自考办 |
3月11日—31日 |
|
6 |
转出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步操作处理 |
省自考办 |
4月1日—5日 |
(二)转入时限
|
序号 |
事 项 |
经办单位(人) |
上半年 |
|
1 |
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数据 |
省自考办 |
3月1日—3月10日 |
|
2 |
转入数据导入省考籍管理系统 |
省自考办 |
3月11日—3月15日 |
|
3 |
转考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现场确认 |
考生、市(区)自考办 |
3月16日—3月25日 |
|
(工作日) | |||
|
4 |
审核转入接收结果数据并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同时给转出省发送回执 |
省自考办 |
3月26日—3月30日 |
|
5 |
将转入接收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进行同步操作处理 |
省自考办 |
4月1日—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