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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察学院的学士学位 下半年辽宁省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3-04-05 13:16:39 | 帮帮网

辽宁警察学院的学士学位

一、学士学位简介

辽宁警察学院的学士学位是辽宁警察学院为了满足社会发展需要,提升警务水平,为警务人员提供高等教育的学士学位课程,旨在培养具备警务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的高级警务人才。

辽宁警察学院的学士学位是按照国家和省级警务专业教育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的一种面向全日制警务专业学生的学士学位课程。

二、学士学位的要求

辽宁警察学院的学士学位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具备警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社会实践能力,能够胜任警务工作。

学士学位的学习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学院定义的警务专业学位课程学分,并取得辽宁警察学院授予的学士学位。

三、学士学位的优势

辽宁警察学院的学士学位,旨在培养具备警务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的高级警务人才,学习期间,学生将接受警务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毕业生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

此外,辽宁警察学院的学士学位课程,还为学生提供了一些具有学术价值的科研项目,让学生可以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警务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为今后从事警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学士学位的申请

辽宁警察学院的学士学位是一个全日制学位课程,申请者必须具备本科学历,并通过辽宁警察学院的入学考试,经过学院审核,确定入学资格后,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辽宁警察学院的学士学位课程,不仅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而且还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以及警务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社会实践能力,才能够被辽宁警察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五、学士学位的就业

辽宁警察学院的学士学位毕业生,可以在警务单位从事警务工作,也可以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警务管理工作。

辽宁警察学院的学士学位毕业生,具备良好的警务管理能力,以及丰富的警务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能力,可以在警务管理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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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辽宁省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7年下半年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网上申请转出的时间和要求

  考生网上申请转出的时间为:2017年8月1日-15日。考生可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在辽宁省高等教育自考网上服务平台上申请。

  二、转出现场确认的时间和要求

  各市转出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如下:

  沈阳:8月23日-24日

  大连:下半年8月24日-25日

  鞍山:下半年8月24日-25日

  抚顺:下半年8月28日-29日

  本溪:下半年8月24日-25日

  丹东:下半年8月24日-25日

  锦州:8月24日-25日

  营口:8月24日-25日

  阜新:8月16日-17日

  辽阳:8月24日-25日

  盘锦:8月24日-25日

  铁岭:8月24日-25日

  朝阳:8月24日-25日

  葫芦岛:8月24日-25日

  考生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到考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转考。

  考生办理转出手续时须携带的证件:转往外省的考生,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和我省通知单;省内转出的考生,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通知单。帮帮网

  三、外省转入现场确认的时间和要求

  2017年下半年外省考生转入我省现场确认的的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22日。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到辽宁省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附件:

  1.沈阳市各考区负责专业汇总表

  2.大连市部分考区负责专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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