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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辽宁省自考新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考考生个人信息更正办理

发布时间:2023-04-09 19:13:31 | 帮帮网

2017年10月辽宁省自考新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所属市(区、县) 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地址 联系电话
沈阳市 和平区 7月3日至7月7日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3号 024-22535362
沈河区 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 024-24126398
大东区 大东区工农路32号 024-88537400
皇姑区 皇姑区雪山路8号 024-86275390
铁西区 铁西区熊家岗路28号 024-25444408
苏家屯区 苏家屯区青松路10号甲 024-89135862
浑南区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3号楼C座8楼 024-24265321
沈北新区 沈北新区金星街24号 024-89630999
于洪区 于洪区沈大路8-3区教育局一楼 024-25347126
康平县 康平县顺山一路县教育局二楼 024-87344934
法库县 法库县兴法东路16号 024-87123788
新民市 新民市新华路35号 024-87859360
大连市 中山区 7月5日至7月7日 中山区长江路100号 0411-82635860
西岗区 7月5日至7月7日 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106室 0411-83683522
沙河口区 7月5日至7月7日 沙河口区鞍山路87号(兴工小学院内) 0411-84328373
甘井子区 7月5日至7月7日 甘井子区东纬路9号 0411-86601714
旅顺口区 7月5日至7月7日 大连市旅顺口区迎春街875号 0411-86367773
金普新区 7月5日至7月7日 金州区香水路149号 0411-87877703
瓦房店市 7月3日至7月5日 瓦房店市大宽街三段77号 0411-85601351
庄河市 7月5日至7月7日 庄河招生办(重点高中院内) 0411-89812253
鞍山市 6月23日至6月25日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0412-2663009
抚顺市 7月4日至7月6日 抚顺市顺城区辉南路41号 抚顺市招办 024-53996967
本溪市 7月5日至7月6日 辽宁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本溪市石桥子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024-45861166/15841457328
7月6日至7月7日 本溪市自考辅导中心(本溪市平山区世佳商务大厦1405房间) 024-42928282/13188225760
丹东市 7月5日到7月7日 振兴区振七街48号 0415-2536771
锦州市 7月3日至7月7日 锦州市凌河区杏花里11号 0416-2837576
营口市 7月5日至7月7日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 0417-2801336/3810110
阜新市 7月3日至7月7日 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 0418-6010042
辽阳市 6月30日、7月6日 辽阳市白塔区新兴街72号辽阳市招考办 0419-3667787
盘锦市 7月4日至7月7日 盘锦市惠宾大街金城路52号(中国公路路政一楼) 0427-2833602
铁岭市 7月5日至7月7日 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商业88-10-21号(一楼东侧国家教育考试报名中心) 024-79792815
朝阳市 7月3日至7月7日 朝阳市教育局(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 0421-2639366
葫芦岛市 6月23日至6月25日 葫芦岛市招考办 0429-3100306/3115507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考考生个人信息更正办理

  一、申请条件

  辽宁省自考老考生(“老考生”,指已取得过辽宁省自考准考证号的考生)需更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的,可办理个人信息更正手续。

  二、办理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打印并填写《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

  需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自然信息的考生,须提供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或户口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除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外,办理更正其他信息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

  三、办理时间

  7月5日至7月13日(公休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

  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点击查看]

  五、联系电话

  1.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自考处:024-86981091.

  2.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六、办理流程帮帮网

  1.老考生过程中如发现本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信息)有错误,考生打印并填写《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其他证明材料到选报考区招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2.市(区)招考办收集并核验考生材料无误后,打印《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信息,市(区)招考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 市(区)招考办将《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确认表》与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上报省招办审核。

  4.省招办审核后,不返回面结果,考生可通过上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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