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5 03:34:25 | 帮帮网

各招生学校,各州(地、市)、县(区)招生委员会、青海油田职工培训中心:
根据青海省招委、省教育厅《2011年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细则》(青教招委[2011]28号)和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划定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一)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类:110分;
(二)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100分;

(三)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学科:100分;
(四)法学类:120分;
(五)教育学类(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120分;
(六)艺术类:126分;
(七)农学类:120分;
(八)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180分;
二、高中起点本、专科
(一)高中起点本科
1.文科:140分;
2.理科:125分;
(二)高中起点高职专科
1. 文科:100分;
2. 理科:100分;
3. 藏文文科:100分;
4. 藏文理科:100分。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帮帮网

贵州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
1.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 科:100分 理 科:100分
艺术(文、理):70分 体育(文、理):70分
2.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 科:150分 理 科:160分
艺术(文):105分
3.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220分 医 学 类:217分
教 育 类:100分 农 学 类:100分
法 学 类:100分 理 工 类:100分
经济管理类:100分 艺 术 类:100分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