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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保证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首批试点高校。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创办的第一所新型高等财经院校。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哲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目前,学校的成人教育主要从事高等学历教育,具有函授、业余(夜大学)学习形式,有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三个培养层次。
第三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依照2014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专业执行。学习形式为业余(夜大学)。
第四条 招生对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各层次、各专业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也可以报考。
第五条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对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我校将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就读我校相关专业学习。
第六条 我校夜大学上课一般在周一至周四的晚上和双休日白天,具体时间根据各学期课程安排来定。上课地点在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第七条 我校各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均不组织专业课加试。
第八条 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报考我校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的第一志愿考生,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其总成绩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本校不足开班人数(30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以邮政特快的方式送达本人。
第九条 收费标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按照北京市教委批准、经北京市有关部门当年批准备案的学费标准执行。高中起点专科业余学习各专业总学费5100元、专科起点本科业余学习各专业总学费6000元,以上学费均分学年收取。
第十条 毕业及学位: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毕业时只要符合毕业条件,由学校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进行电子注册。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印章)为中央财经大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以查询。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证书,并进行电子备案。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专升本新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可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获取)。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学籍,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我校监督电话:62288223。
第十三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校内行政楼322房间;
咨询电话:62289074;
E-mail:cjzsb324@cufe.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cufe.edu.cn;
学院网址:http://sce.cufe.edu.cn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2014年全国成人高考于10月25日至27日举行,全区12个盟市共设62个考点,2077个考场。报名人数为61373人。
据悉,今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出台各项措施,维护考试秩序、促进考试公平,主要做法有: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助学机构有组织的跨省违规招生行为。今年我区要求我区户籍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旗县区报名,非我区户籍考生应在纳税或社会保险所属旗县区报名。
二是采用指静脉入场验证技术。基于指静脉技术具有活体检测、难以伪造、准确率高、采集与验证方便等优点,各项技术指标均优于指纹技术,能够准确 判断考生身份的特点。为打击违规,特别是替考行为,今年报名期间已经统一采集所有考生指静脉,考试期间对入场考生逐一比对,指静脉验证通过方可入场。
三是全面改进并完善综合考务管理系统。本次考试通过综合考务管理系统完成了监考员二代身份证签到、随机进行监考员派位,汇总指静脉入场验证信 息、汇总违规信息、采集违规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影像、指静脉信息等工作。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每科考试结束后立即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违 规考生名单。
四是加强考试巡视检查工作。本次考试共抽调自治区各高校考试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43人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工作人员19名参加,达到全区每个考点均有一名自治区下派的巡视人员,现场进行考试巡视工作。
五是要求考生自主填报志愿。针对以前有非法助学组织在报名期间违规代替考生网上预报名、代替考生填报院校志愿的情况,今年要求所有符合条件考生均需在录取前按规定时间上网填报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予投档录取,报名时所填院校专业意向不作为考生录取时的志愿使用。
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本科(含专科起点、高中起点)12月14日网上第一次填报志愿。高中起点专科12月21日网上第一次填报志愿。本科、专科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根据录取进度在2014年成考填报志愿专栏发布的公告公布,填报志愿网址为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