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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北大学自考自考专业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04:37:09 | 帮帮网

陕西西北大学自考自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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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自考在陕西西北大学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自考专业也更加完善,给广大考生提供了较为全面的选择。本文将介绍陕西西北大学自考专业的大致分类、认可情况以及招生简章,以期为考生提供有用的参考。

一、自考专业大致分类

1.1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政治、历史、文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自然科学等。

1.2 人文社会科学:包括文学、历史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农业科学、医学、体育学、艺术学等。

1.3 理工科学:包括机械、电子、计算机、材料、土木、结构、电力、自动化、热能等。

二、认可情况

2.1 学历认证:陕西西北大学自考专业的学历认证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可以获得正规的学历证书,并可以用于政府申报、升学、就业等。

2.2 职称认证:陕西西北大学自考专业的职称认证也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获得正规的职称证书,可以用于政府申报、晋升等。

三、招生简章

3.1 报名时间:陕西西北大学自考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到次年1月。

3.2 报名条件:陕西西北大学自考报名条件一般要求申请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者有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的职业技能。

3.3 报名费用:陕西西北大学自考报名费用为每学期400元。

结论:自考在陕西西北大学发展迅速,自考专业也更加完善,给考生提供了较为全面的选择。陕西西北大学自考专业的学历和职称都可以获得正规的认证,报名条件和费用也相对宽松,为考生提供了较大的便利。

本文介绍了陕西西北大学自考专业的大致分类、认可情况以及招生简章,为考生提供了有用的参考。陕西西北大学自考专业的学历和职称都可以获得正规的认证,报名条件和费用也相对宽松,为考生提供了较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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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考对象

  (一)转出:拟在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

  (二)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入。

  二、转考要求

  (一)转出要求

  1.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自考办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我省仍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转出要求,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3.拟转入我省的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

  4.考生本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三、转考程序

  (一)转出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填写转出信息,确定无误后提交本人转出申请,并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2.市(区)自考办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时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市(区)自考办印章存档。

  3.转出考生应及时在陕西省高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转考信息,转出成功后,须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按要求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二)转入程序

  1.转入考生应及时关注转出省考生服务平台本人转考信息,转出成功后,在规定日期内,到我省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2.市(区)自考办出具《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字,加盖市(区)自考办公章存档,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

  四、转考时限

  (一)转出时限

序号

事 项

经办单位(人)

上半年

1

网上申请

考生

1月1日—31日

2

审核和现场确认

考生、市(区)自考办

2月1日—28日

(工作日)

3

数据预审

省自考办

3月1日—5日

4

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提交相关省级考办

省自考办

3月6日—10日

5

回执处理

省自考办

3月11日—31日

6

转出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步操作处理

省自考办

4月1日—5日

 

  (二)转入时限

序号

事 项

经办单位(人)

上半年

1

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数据

省自考办

3月1日—3月10日

2

转入数据导入省考籍管理系统

省自考办

3月11日—3月15日

3

转考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现场确认

考生、市(区)自考办

3月16日—3月25日

(工作日)

4

审核转入接收结果数据并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同时给转出省发送回执

省自考办

3月26日—3月30日

5

将转入接收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进行同步操作处理

省自考办

4月1日—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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