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4 17:54:40 | 帮帮网
(一)考试科目
专升本每个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有3门,即2门公共课(单科满分100分)和1门专业课(满分150分)。各招生院校根据人才选拔培养的需要,设定1门专业课考试科目以及从大学语文、英语、高等数学等3门科目中选定2门为公共课考试科目(见附件1)。其中专业课命题增加实践性强且能体现其专业职业技能特点的题目,分值不超过30分。
(二)考试时间
2023年我省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定于4月8-9日进行。
(三)考试地点
专升本考试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编排为准。考生按规定的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
2023年4月5-9日,考生自行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专升本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格式为A4复印纸,不得涂改《准考证》或填写记录其它信息。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只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各招生院校要细化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工作办法,严格招生程序,确保公平公正。招生院校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采用百分制计分并于2023年4月20前完成。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中“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等22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专业。此次停考专业涉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监所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2个专升本层次专业和“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等3个专科层次专业。现将停考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以上专业的新考生报名。以上专业中仍在开考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到2025年下半年截止,在《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中涉及的停考专业不再安排考试。
二、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以上的专业毕业证书,未取得以上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三、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各主考学校根据本通知精神,妥善处理此次停考事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充分保障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稳妥做好停考过渡工作。
附件:监所管理(专升本)等停考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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