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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考试时间及安排 黑龙江自考开考计划

发布时间:2023-05-26 18:21:23 | 帮帮网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考试时间及安排

  (一)考场编排

  省招考院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统一进行考场编排。编排考点考场以市(地)为单位进行,编排原则为统一交叉,随机编排。全省考场编排库及相关考务管理程序将于2023年2月下发。各地市招考院根据考场编排库对本考区订题单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及时上报省招考院。考场对照表和考生信息条形码将由省招考院统一印刷后下发各地市招考院。

  (二)准考证打印

  考试前5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阅读“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疫情防控需要时),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后,方可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组织及命题

  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实施。全部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招考院根据《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件5)统一组织命制、印刷及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2023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外语公共课(英、日、俄)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200分,总分为3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

  (六)考试实施

  专升本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和各市(地)招考院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置由省招考院根据各报名点考生人数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具体考区,全部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务管理办法按照《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正式文件另发)执行。

  (七)评卷

  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管理。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的具体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质量监控统计测量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21〕1号)执行。

  (八)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将于2023年3月下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所在院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院校负责受理、汇总本校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报送至省招考院。考生可以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评分宽严等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省招考院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院校。由各院校负责考生复核结果的通知和解释工作。省招考院不具体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2018年黑龙江自考开考计划

现将《黑龙江省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考开考计划》、《黑龙江省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考开考计划》、《黑龙江省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考大纲和目录》和《黑龙江省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考大纲和目录》下发各地市、各高校,并请广大考生周知并做好备考准备。帮帮网

  一、2018年我省共开考40个专业,其中专科(或基础科段)专业13个,独立本科段(或本科段)专业27个,2018年4月不重复开考303门课程,2018年10月不重复开考286门课程。

  二、已停考专业不再受理新生,不再安排考试计划。自2019年起,我省所有停考专业均不再颁发其专业毕业证,2019年以前尚未取得已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可采取改报我省其它相近相关专业继续考试,或将合格课程转入其它省相同专业继续考试。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可顶替,符合改报专业的毕业条件时,可申领改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三、更新有关考试课程、教材等变更信息,我们将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及时公布。

  特别说明:2018年10月教材目录、版次以2018年4月30日网站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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