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
来了来了,今天七七网的大小编来告诉同学们这个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问题,以下就是我们编辑主给同学们的回答哦。
一、什么是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
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是天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织的一种面向普通社会人士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它是一种具有高度自学性的考试,旨在为社会人士提供一种灵活的学习方式,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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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的考试内容
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理论、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宪法学、社会法学等。考试内容将以考试大纲和考试大纲中所列出的内容为准。
三、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的考试形式
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的考试形式主要包括笔试和口试。笔试将由考试大纲中所列出的试题组成,考生需要按照考试大纲要求完成试题;口试将由考官根据考试大纲中所列出的内容进行提问,考生需要准备相应的答案。

四、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的考试时间
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的考试时间主要由天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统一安排,一般为每年的6月至9月份,具体时间以官方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帮帮网
五、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的考试要求
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的考试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二是考生必须熟练掌握法律专业基本理论;三是考生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四是考生需要具备良好的英语语言能力;五是考生需要具备良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的考试成绩
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的考试成绩将由天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统一评定,考试成绩将以总分和各科成绩分别给出,总分达到60分以上,各科成绩均达到50分以上,方可取得自考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证书。
七、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的学习材料
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的学习材料主要包括:法律理论教材、刑法教材、民法教材、行政法教材、经济法教材、诉讼法教材、国际法教材、宪法学教材、社会法学教材等,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学习材料进行学习。
好了哦,今天以上就是全部来自于七七网分享关于天津高自考法律专业专科的全部内容,原创内容,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其他关于自考专业相关的问题可以留言或者联系小编哦,仅供参考交流哦!!

2017年上半年天津市自考毕业证书办理须知
一、申请时间
2017年6月21日(周三)12:00至23日(周五)17:00,逾期不再办理。
二、申请方式
毕业生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点击进入自考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三、申请条件
1.毕业生需在“招考资讯网”自考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档案中,专业计划(包括:市内并档、省市转档成绩、课程免考等成绩)全部合格后可申请毕业。
2.毕业生申请本科毕业证,须有专科毕业证。
3.自考专科毕业生须取得专科毕业证后,可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四、办理流程
1.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点击进入自考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2. 毕业生要认真阅读并按照“招考资讯”网上有关毕业申请要求进行操作。
3. 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点击进入自考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个人档案,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问题要及时修改(修改具体办法见“须知”第七条)。
4 . 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网上毕业申请操作成功后,于2017年6月21日(周三)12:00至23日(周五)17:00到所属区自考办核验上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注:逾期不予办理)
5.网上操作毕业申请成功并通过审核后,可于7月28日(周五)到所属区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1.毕业前需申请办理单科成绩市内并档的考生,须在2017年5月31日(周三)12:00-6月6日(周二)17:00在网上进行申请。(注:逾期不予办理)
2.毕业前需申请办理外省单科成绩转档的考生,须在2017年5月31日(周三)12:00-6月6日(周二)17:00在网上进行申请。(注:逾期不予办理)
3.毕业前需申请办理单科成绩免考的考生,须在2017年5月31日(周三)12:00-6月6日(周二)17:00在网上进行申请,申请成功后到区自考办核验上交免考材料。(材料包括:证书、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证书复印件空白处写明考生姓名,自考准考证号和专业代码等内容)。(注:逾期不予办理)
4.需要个人信息修改的考生须在2017年5月31日(周三)12:00-6月6日(周二)17:00到区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自考准考证修改表》,核验和上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注:逾期不予办理)
六、自考合作开考专业考生毕业办理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2. 专业计划中所涉及的证书课程均需在2017年5月31日(周三)12:00-6月6日(周二)17:00上网申请办理免考手续(注:逾期不予办理),网上申请成功后到区自考办核验上交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证书复印件空白处写明考生姓名,自考准考证号和专业代码等内容)。逾期和没有核验上交相关材料的考生,均视为手续不全,本次不能办理毕业。
3.办理免考后的证书课程成绩电子档案中均显示为“合格”。
七、办理考生电子档案中信息修改流程
1.毕业生在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前应认真仔细审核自考考生报考系统“个人档案中”的相关内容是否和实际情况一致,如有问题要及时修改。
2.“个人档案”中“联系电话”应为毕业生本人手机号码(毕业审核过程中需及时联系考生本人),如果不是本人手机号码,可直接在“联系电话”栏目中修改。
3.“个人档案”中毕业生如发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信息有误,需进行修改。考生须到区自考办核验上交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自考准考证修改表”。由区自考办报市自考办公室进行修改。
(特别提示考生本人注意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如果考生本人不认真仔细核查,因错误信息造成错误结果,其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自负。)
(特别提示集体办理毕业的单位注意:必须与考生本人确认毕业信息的准确性,并保留与考生本人的信息已经确认无误的凭证。如因此项工作的疏漏而造成的错误结果,其后果将由集体单位负责。)
八、办理毕业手续时的几点提示
1.毕业生于2017年6月21日(周三)12:00至23日(周五)17:00登陆“招考资讯网”点击进入自考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2.2017年5月31日(周三)12:00-6月6日(周二)17:00期间,考生需办理完毕个人信息修改、市内并档、外省转档和免考手续(注:逾期不予办理),毕业申请期间不再办理相关内容。
3.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要提供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我们将对其提供的证书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验证。对于我们无法进行验证的证书,需要考生自己进行学历认定。在教育部网站没有登记注册的证书,建议考生提前进行学历认定,以免耽误办理毕业。
4.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网上须缴纳复查考试成绩费56元。
5.考生领取毕业证后,将返回的“审批登记表”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6.毕业审核工作结束后,天津市自考办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上传毕业生数据。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高等教育自考信息网(http://www.ste.net.cn )、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九、办理毕业证书期间市自考办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2376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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