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考天津师大专业
来了来了,今天七七网的大小编来告诉同学们这个自考天津师大专业问题,以下就是我们编辑主给同学们的回答哦。
自考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学习方式,它可以帮助人们实现自己的学习梦想。在中国,自考非常普及,许多人都在通过自考来获得学历资格。其中,天津师范大学的自考专业也受到了许多人的关注。那么,自考天津师大专业究竟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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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考天津师大专业的种类
自考天津师大专业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闻学、社会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管理学、英语、日语、俄语等专业。
二、自考天津师大专业的报考条件
1、年龄限制:自考学生的年龄限制为18-60周岁,报考者须满足年龄要求。
2、学历要求:自考学生的学历要求为初中以上学历,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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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英语水平:自考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以便在学习和报考过程中能够更好地理解课程内容和考试要求。
三、自考天津师大专业的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自考报名,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2、现场报名:考生也可以到天津师范大学的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需要准备身份证、照片等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四、自考天津师大专业的考试形式
自考天津师大专业的考试形式主要有笔试和机考两种,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考试形式。笔试是传统的考试形式,考生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而机考则是一种更加灵活的考试形式,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完成考试。
五、自考天津师大专业的学习方式
自考天津师大专业的学习方式主要有学习资料自学和报考学习班两种。学习资料自学是指考生自行购买学习资料,在家中自行学习,而报考学习班则是指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天津师范大学的自考学习班,在班上受到专业的指导,提高学习效率。
好了哦,今天以上就是全部来自于七七网分享关于自考天津师大专业的全部内容,原创内容,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其他关于自考专业相关的问题可以留言或者联系小编哦,仅供参考交流哦!!

2017年上半年天津市自考毕业证书办理须知
一、申请时间
2017年6月21日(周三)12:00至23日(周五)17:00,逾期不再办理。
二、申请方式
毕业生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点击进入自考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三、申请条件
1.毕业生需在“招考资讯网”自考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档案中,专业计划(包括:市内并档、省市转档成绩、课程免考等成绩)全部合格后可申请毕业。
2.毕业生申请本科毕业证,须有专科毕业证。
3.自考专科毕业生须取得专科毕业证后,可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四、办理流程
1.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点击进入自考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2. 毕业生要认真阅读并按照“招考资讯”网上有关毕业申请要求进行操作。
3. 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点击进入自考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个人档案,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问题要及时修改(修改具体办法见“须知”第七条)。
4 . 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网上毕业申请操作成功后,于2017年6月21日(周三)12:00至23日(周五)17:00到所属区自考办核验上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注:逾期不予办理)
5.网上操作毕业申请成功并通过审核后,可于7月28日(周五)到所属区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1.毕业前需申请办理单科成绩市内并档的考生,须在2017年5月31日(周三)12:00-6月6日(周二)17:00在网上进行申请。(注:逾期不予办理)
2.毕业前需申请办理外省单科成绩转档的考生,须在2017年5月31日(周三)12:00-6月6日(周二)17:00在网上进行申请。(注:逾期不予办理)
3.毕业前需申请办理单科成绩免考的考生,须在2017年5月31日(周三)12:00-6月6日(周二)17:00在网上进行申请,申请成功后到区自考办核验上交免考材料。(材料包括:证书、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证书复印件空白处写明考生姓名,自考准考证号和专业代码等内容)。(注:逾期不予办理)
4.需要个人信息修改的考生须在2017年5月31日(周三)12:00-6月6日(周二)17:00到区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自考准考证修改表》,核验和上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注:逾期不予办理)
六、自考合作开考专业考生毕业办理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2. 专业计划中所涉及的证书课程均需在2017年5月31日(周三)12:00-6月6日(周二)17:00上网申请办理免考手续(注:逾期不予办理),网上申请成功后到区自考办核验上交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证书复印件空白处写明考生姓名,自考准考证号和专业代码等内容)。逾期和没有核验上交相关材料的考生,均视为手续不全,本次不能办理毕业。
3.办理免考后的证书课程成绩电子档案中均显示为“合格”。
七、办理考生电子档案中信息修改流程
1.毕业生在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前应认真仔细审核自考考生报考系统“个人档案中”的相关内容是否和实际情况一致,如有问题要及时修改。
2.“个人档案”中“联系电话”应为毕业生本人手机号码(毕业审核过程中需及时联系考生本人),如果不是本人手机号码,可直接在“联系电话”栏目中修改。
3.“个人档案”中毕业生如发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信息有误,需进行修改。考生须到区自考办核验上交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自考准考证修改表”。由区自考办报市自考办公室进行修改。
(特别提示考生本人注意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如果考生本人不认真仔细核查,因错误信息造成错误结果,其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自负。)
(特别提示集体办理毕业的单位注意:必须与考生本人确认毕业信息的准确性,并保留与考生本人的信息已经确认无误的凭证。如因此项工作的疏漏而造成的错误结果,其后果将由集体单位负责。)
八、办理毕业手续时的几点提示
1.毕业生于2017年6月21日(周三)12:00至23日(周五)17:00登陆“招考资讯网”点击进入自考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2.2017年5月31日(周三)12:00-6月6日(周二)17:00期间,考生需办理完毕个人信息修改、市内并档、外省转档和免考手续(注:逾期不予办理),毕业申请期间不再办理相关内容。
3.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要提供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我们将对其提供的证书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验证。对于我们无法进行验证的证书,需要考生自己进行学历认定。在教育部网站没有登记注册的证书,建议考生提前进行学历认定,以免耽误办理毕业。
4.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网上须缴纳复查考试成绩费56元。
5.考生领取毕业证后,将返回的“审批登记表”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6.毕业审核工作结束后,天津市自考办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上传毕业生数据。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高等教育自考信息网(http://www.ste.net.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九、办理毕业证书期间市自考办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23769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