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4月海南省自考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欢迎参加海南省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开考的各专业课程考试,海南省自考委严格执行全国考委制定的各专业开考计划(海南省现开考84个专业,其中本科47个,专科37个,各个专业开考计划详见海南省考试局网站相关内容)。高等教育自考没有固定的通过率和毕业年限,考生必须在海南参加所有课程考试且及格才能申请毕业,毕业时颁发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自修课程、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进入学习平台学习或参加主考举办的助学班学习,助学班的收费标准为每学年2520元,两年为5040元(医学类、美术音乐类等特殊专业另有规定)。每科考试费用为50元,无其他额外收费。

2018年上半年海南省高等教育自考将于4月14日至15日举行。我省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考生创造安全稳定、管理严格、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一是考试前,我省公安、工商等部门将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替考等专项行动。二是我省所有考场均设在标准化考场进行,保证考点设置规范、管理严格、措施到位。三是加强选聘培训,提高考务工作队伍素质。增加考务人员法律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考务管理水平和防范、识别高科技作弊的能力。四是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对于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考试考风考纪良好,考试公平公正进行,省考试局特别提示如下:
提示一:做好考前的充分准备
1.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身份证、考试用文具。
2.为避免因天气、交通堵塞等因素耽误考试,考生要落实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科学合理安排出行线路,保证提前到达考点,熟悉所在考点考试环境,并确认自己所在的考场位置。
提示二:进入考场时自觉接受安检帮帮网
1.考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场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
2.坚决禁止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含手机)、电子设备、各种书籍资料、印刷材料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参加考试,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入场前,要自觉将禁止携带的物品放到考场外的“禁带物品放置处”,“禁带物品放置处”仅提供放置不负责保管,寄放的电子设备应关闭好。
4.考生入考后,严禁随意进出考场,确需再出考场的,须经监考员同意并陪同,重回考场时必须再次接受违禁物品检查。
提示三:按照要求进行作答
1.考生应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2.选择题用2B铅笔在设定的方框中填涂,非选择题要在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标记。
3.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
提示四: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才可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行续考。
2.自考、成人高考和普通高考一样,属于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考场规则》,掌握相关内容,遵守考试纪律。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提示五:诚信考试,防止欺诈
1.我省要求所有参加助学的自考考生,本人必须与主考学校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省考试局网站,考生也可向主考学校询求),详细了解国家和我省的自考政策以及主考学校的专业课程设置、学习时限、助学方式、收费标准、考试形式后,承诺诚信考试,并本人签名确认。
2.高等教育自考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试管理十分严格严密,考生必须认真按照课程开考计划参加考试,所有课程及格后方可申请毕业,任何承诺包考包过、提前毕业并因此超额收费的行为都属于欺诈行为,希望考生不要受骗上当,并欢迎考生及时向我省自考委反映相关欺诈行为,我们将对此类行为及时惩处,以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反映电话:0898-65858182.
3.考生也可以登陆各主考学校网站了解所报考主考学校的专业课程设置,收费标准等具体情况,并保持与主考学校的直接沟通,向主考学校反映学习和报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018年4月海南省高等教育自考即将进行,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克服紧张情绪,注意饮食卫生,避免意外受伤,调整应试心态,以最好的状态参加考试,祝大家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报名时间及方法
<P> 一、报考时间</P>
<P> 海南省网上报考时间:9月1日8:00至9月10日17:30(双休日照常进行),新生相片上传截止时间:9月10日17:30。报考时间截止后,网上报考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再受理。</P>
<P> 二、报考方式和要求</P>
<P> 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公布的自学考试报考须知、自学考试开考计划、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海南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报考流程等。也可通过主考院校了解助学专业的开考计划、课程设置、助学教学等情况,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社会或助学的专业。</P>
<P> 2.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考、支付考试费用。</P>
<P> 3.首次注册的新生应同时报考,如无报考数据将视为自动放弃注册资格。考生报考成功后,须记住本人的准考证号码、报考密码、网上支付的定单号,方可退出报考系统。</P>
<P> 4.新生网上报考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准考证号并弹出考生本人的《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登记表》供考生核对,考生核对无误后打印《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登记表》自行存档。</P>
<P> 5.新生执行《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专业计划(简称专业汇编),专业汇编省考试局官网有公告。根据考委〔2022〕1号文件要求,我省专业汇编中的监所管理(专升本)、
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专科)、
汉语言文学(专科)、
英语(专科)等5个专业,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P>
<P> 温馨提示:2022年上半年首次注册报考以上停考专业的新生,请慎重考虑是否另选报其他专业参加考试。</P>
<P> 6.考生在考试前五天自行登陆我局网站打印《海南省2022年上半年自考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P>
<P> 7.新生报考成功后应上传规范的电子相片。从本次报名开始,新生无须到报名点现场采集电子相片,只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的电子相片,同时上传本人的身份证件图片和进行人脸识别即可。新生上传的电子相片需是本人近一年内的电子相片信息,身份证件图片必须清晰,电子信息图片必须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是办理毕业证等情况,后果自负。</P>
<P> 电子信息上传过程中如出现人脸识别未能通过审核的情况,考生可重新上传符合规范要求的本人电子相片和本人身份证件图片,并再次进行人脸识别。多次尝试仍无法通过人脸识别的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时间(9月10日1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本人签名确认的《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P>
<P>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相片并通过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安排考试且不退还考试费用。</P>
<P> 8.电子相片标准要求</P>
<P> (一)拍照要求</P>
<P> 1.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P>
<P> 2.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P>
<P> 3.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P>
<P> 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P>
<P>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P>
<P> 6.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P>
<P> 7.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P>
<P> (二)电子图像文件要求</P>
<P>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图像文件以考生准考证号命名,文件扩展名应为JPG。</P>
<P>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P>
<P> 三、收费标准</P>
<P>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
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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