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4 20:04:13 | 帮帮网
其实甘肃高考各批次录取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具体录取时间安排,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考生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查询录取结果。
(1)确定调档比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要求,向我省提出调档比例申请,经审核后执行。
(2)设置投档模板。在每一批次投档前,将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调档比例、排序成绩项等投档条件输机,形成本批次投档模板。
(3)计算机投档。严格按照事先审批的投档模板由计算机自动投档。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里下载、审阅投到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和拟退档的考生名单,按时上传拟录、退信息,等待省教育考试院审查确认。
(4)办理录退确认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录检人员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对学校提出的拟录、退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在出现没有注明退档原因或退档原因不真实或未按录取规则录取的情况时,向招生学校提出录检意见,招生学校在收到录检意见后再作出符合政策和规定的处理意见。
(5)完成录取。招生学校按规定完成本批次各科类和计划性质的招生计划。帮帮网
(6)邮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资料。招生学校完成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高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未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
2021新疆高考各批次录取时间从7月9日开始,8月28日结束,下面是详细内容,来看一下!
录取工作安排
录取工作从7月9日开始,8月28日结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8个批次进行。各批次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其中,除“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设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或提前批次有相关要求的高校,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面试。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类别的考生应符合高校(专业)相关要求。
“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设3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在A段填报相关高校。考生填报本科艺术类志愿时,必须将A段高校填报在第一志愿,填报在第二、三、四志愿无效;必须将B段高校填报在第二、三、四志愿,填报在第一志愿无效。
录取时间安排:7月9—13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计划投档、录取;7月14—15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投档、录取。
(二)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招收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地区生源的本科一批次院校(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16—17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计划投档、录取;7月18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投档、录取。
7月18日8时至18时,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19—21日投档、录取;7月20日8时至18时,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本科提前批次和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22—23日投档、录取。
(三)高校专项计划批次(设在本科一批次前):已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设1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录取时间安排:7月23—24日。
(四)本科一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23—24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计划预(模拟)投档,7月25—26日正式投档、录取;7月26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预(模拟)投档,7月27—28日正式投档、录取。
7月28日8时至18时,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29—30日投档、录取;7月30日8时至18时,单列类(选考外语)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31日—8月1日投档、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五)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招收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地区生源的本科二批次院校(专业)。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8月2—4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计划投档、录取;8月5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投档、录取。
(六)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8月5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6—7日正式投档、录取;8月7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8—9日正式投档、录取。
8月9日8时至18时,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10—11日投档、录取;8月11日8时至18时,单列类(选考外语)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12—13日投档、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七)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公安政法类、南疆单列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除公安政法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录取时间安排:8月14—15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计划投档、录取;8月16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投档、录取。
(八)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8月16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17—19日,正式投档、录取;8月19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20—21日,正式投档、录取。
8月21日8时至18时,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2—24日投档、录取;8月23日8时至18时,单列类(选考外语)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5日投档、录取。
8月25日8时至18时,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6—27日投档、录取;8月27日8时至18时,单列类(选考外语)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8日投档、录取。
(九)“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招收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的区内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和内地中职班毕业生的区内高等职业(专科)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8月13—14日,普通类计划投档、录取;8月15—16日,单列类计划投档、录取。
8月21日8时至18时,普通类“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2—24日投档、录取;8月24日8时至18时,单列类“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5日投档、录取。
各高校及专业的录取批次以《新疆招生与考试》(下卷)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