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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考试科目 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05-01 21:14:58 | 帮帮网

成人高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统考科目:

(1)理科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物理、化学合卷)。

(2)文科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历史、地理合卷),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2、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统考科目:

(1)理科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2)文科类:语文、数学(文)、外语,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3)医学类(含中医学类和药学类)各专业:语文、数学(理)、外语。

(4)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开设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

(5)公安类院校各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

注:(1)外语设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

(2)高中起点升本科和专科的公共课:语文、数学(文)、数学(理)、英语、日语、俄语、史地(历史、地理合卷)、理化(物理、化学合卷)实行全国统考,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艺术、体育等专业需加试的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由各招生院校自定,并通知考生。

3、专科起点升本科统考科目均为三门

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共分为八个科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分别如下:

(1)哲学、文史及中医、中药学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管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注:(1)外语开设英语和日语两种语种。帮帮网

(2)专科起点升本科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专科起点升本科统一考试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除统考科目外,是否再加试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如需加试专业课,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

专业课加试规则: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学校可在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课加试。其中艺 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须加试专业课,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专业课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

2014年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为公安部直属的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本院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设有高中起点专科(简称高起专),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层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相当于普通高中水平的毕业证书。

第五条 2014年成人招生所设专业为:法律文秘专业(专科)、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学制两年,学习形式为脱产,面向北京地区招生,主要招收警察院校毕业生和在职警察,少量接收社会人员。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上课地点在本院大兴区团河校区。

第六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始终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强化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诚信考试宣传。依照招生地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

第七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八条 本校不足开班人数(小于等于30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九条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教委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为:3200元/学年人。

第十条 学生录取后,须按本院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所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报到、注册,对逾期七日未报到且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视为其自愿放弃学籍,学院 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本院将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 关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二条 本院没有委托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第十三条 本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甲1号,邮政编码:100038。咨询电话:010-83903178。举报电话:010-83903056。学校网址:www.ppsuc.edu.cn。电子邮箱:gd316@sohu.com。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本院成人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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