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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举行广东省清远市2022年4月自学考试公告 新疆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2 11:24:53 | 帮帮网

关于延期举行广东省清远市2022年4月自学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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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同意,我市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到10月份举行。考生已缴纳的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适时公布10月自学考试的具体开考安排,考生需重新报考并缴费。已在停考过渡期的专业,停考过渡结束时间顺延半年。

  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补充公告

  根据相关金融机构反馈,我区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退费工作进行顺利,截至3月8日,已按原缴费渠道成功退回3.5万余名考生报名费用。

  因退费工作量较大,目前,仍有0.45万余名考生退费工作正在进行中,请暂未收到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我院将继续对接相关金融机构,确保4月10日前完成全部考生退费工作。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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