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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考生申请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的通告 关于延期举行广东省清远市2022年4月自学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3 01:44:29 | 帮帮网

关于部分考生申请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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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于10月22日—25日举行。鉴于当时有部分考生受疫情影响或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参加考试,经研究,决定启动部分考生考试退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退费对象

  (一)因受疫情影响,本次自考所报课程未如期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参加考试的一线人员。

  二、申请退费时间

  2022年11月14日8:00至11月18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

  三、退费流程

  (一)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选择进入个人系统平台-退费申请模块进行申请。

  (二)考生预申请后上传《2022年4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申请表》(需盖章)或防疫相关的有效证明。

  (三)退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原路退回,预计12月底完成。

  

关于延期举行广东省清远市2022年4月自学考试公告

  根据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同意,我市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到10月份举行。考生已缴纳的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适时公布10月自学考试的具体开考安排,考生需重新报考并缴费。已在停考过渡期的专业,停考过渡结束时间顺延半年。

  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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